关于组织开展装配式建筑专项
职业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
苏建函教〔2022〕55号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2021年工作要点》和市住建局《2021年度苏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要点》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装配式建筑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预制构件产品质检员、装配式建筑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试验人员等相关人员;
2.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员等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此次培训内容为装配式建筑质量检测,包括基础理论和实操技能。培训由苏州检测·建科职培装配式建筑实训基地(江苏省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能力(质量检测)实训示范基地)采取集中面授形式组织实施。
三、培训地址
1.基础理论:苏州市建科职业培训学校,地址: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1979号。
2.实操技能: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园区站,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民生路1号。
考核地址由培训机构另行通知。参训人员通过理论和实操考核的,核发《苏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题培训合格证明》。
四、培训报名
1.线上报名。企业登录苏州市装配式建筑管理信息平台(http://222.92.61.101:9072/zps/#/login)进入“人才培训”-“培训预报名”菜单进行预报名,点击报名按钮,下载报名模板,上传人员名单和盖章附件后提交即可。主管部门将对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相关企业在指定的报名时间内,按要求交纳培训费用、提交报名材料视为报名成功。
2.报名时间。自发文之日起,可进行线上报名。培训机构根据报名人数、报名区域,合理安排培训班次和时间,并通知企业经办人员。
五、政府补贴
参训人员培训考核合格的,我局将给予受训人员所属企业1000元/人的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资金补贴。补贴资金由培训机构统一返还至相关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工作要求
1.充分动员,严格把关。各市、区住建部门应充分动员本辖区内的建筑检测、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组织人员参加培训;严格把关审核本地区参训企业申请财政补贴的书面材料,审核通过的,培训机构方可返还相关费用。
2.保障质量,加强防疫。培训机构应进一步加强培训教学质量,确保学以致用,增强本领;保障教学安全,制定专项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3.提升水平,指导就业。对于取得《苏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题培训合格证明》的参训人员,各市、区住建部门应强化提升装配式建筑行业质检水平,支持本辖区内相关企业优先聘用。
联系电话:培训咨询:0512-68283435(柳老师);QQ群:757372772
政策咨询:0512-65235806,65211520。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14日
文章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原文链接: http://zfcjj.suzhou.gov.cn/szszjj/tzgg/202202/20ee75d399c940d09089150d04af70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