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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使城乡劳动者更好地实现素质就业,根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关于开展外来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施办法》(苏人保职[2012]49号)和《关于对本地户籍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通知》(苏人保职[2013]39号)文件精神,我市对城乡劳动者提供每年一次补贴培训(相同工种相同等级只能享受一次,初级全免,中级工以上个人需承担20%的培训费用)。希望有求职求技愿望的劳动者根据自身条件和就业意向,慎重选择专业,报名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