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业务办理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安管人员电子证照提示“未查询到该人员的一级或二级建造师证书信息”或“查询到该人员的一级或二级建造师证书信息,但建造师证书所在企业与本次推送的B证所在企业信息不一致”,应该如何处理?
答:根据住建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建质〔2024〕27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15〕206号)文件要求,以及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电子证照赋码规则,未持有有效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且注册在同一企业,可自行整改后,通过以下方式重新申请电子证照,符合要求的,将在3日内生成电子证照。
方式一:企业可登录“江苏省建设行业职业人员服务平台”,在“安管人员”—“部版电子证照”模块中查询相关证书信息后,点击“重新推送”。
方式二:持证人可登录“苏服办”APP,搜索“住建领域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并进入应用,在“我的证照”中查询相关证书信息后,点击“重新推送”。
如仍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或邮箱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25-83666746;邮箱地址:jszjtryzc@163.com。
问题2:建造师已注册到安管人员证书所在企业,电子证照重新推送后,仍生成失败,应如何处理?
答:该类问题是由于住建部相关平台数据交换延迟造成,一般需要5-7天时间。待数据交换成功后,再自行点击“重新推送”。
如仍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或邮箱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25-83666746;邮箱地址:jszjtryzc@163.com。
问题3:同时持有执业资格证书与安管人员证书情形下,个人聘用企业调动的先后顺序?
答:安管人员在持有ABC(或AB、BC、B)类证书的情形下,须在新聘用企业完成执业资格注册并取得注册证书后,再申请安管人员调动。
安管人员在持有A(或C、AC)类证书的情形下,须在新聘用企业完成安管人员调动并取得证书后,再申请执业资格注册。
如仍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或邮箱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25-83666746;邮箱地址:jszjtryzc@163.com。
问题4:“安管人员”电子证照生成失败,提示“所在企业已存在法人A证,无法再新发一本法人A证”,该情况如何处理?
答:企业根据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实际情况,对非法定代表人的A类证书申请“信息变更”业务。
步骤一:聘用企业通过“江苏省建设行业职业人员服务平台(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进入“安管人员”模块,选择申报业务类型—信息变更(仅做职务变更),并根据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
步骤二:个人登录“苏服办”APP,搜索“住建领域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小程序,对“信息变更”业务进行确认。
审核通过后,平台自动重新推送电子证照,预计5个工作日内完成。
注:职务“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其他职务的,须上传相应的职称证书。
如仍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或邮箱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25-83666746;邮箱地址:jszjtryzc@163.com。
问题5:“安管人员”新聘用企业申请调动时,建造师或其他执业资格已注册在新聘用企业,但仍提示证书在原企业,如何处理?
答:该类问题是由于数据交换延迟造成,一般需要3-5天时间。数据交换成功后,新聘用企业再提出调动申请。
如仍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或邮箱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25-83666746;邮箱地址:jszjtryzc@163.com。
问题6:安管人员B类证书电子证照未生成,因工作需要,调动至新聘用企业,如何办理?
答:办理步骤如下:
步骤一:在新聘用企业完成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并取得注册证书。(由于涉及系统数据交换,请完成注册后,等待3-5天时间)。
步骤二:通过新聘用企业申请安管人员调动业务后,原聘用企业以及持证人分别登录“江苏省建设行业职业人员服务平台”, “苏服办”APP对业务申请进行确认。
步骤三:安管人员单位调动申请审核通过后,可通过电话或邮箱与我中心联系重新推送电子证照。联系电话:025-83666746;邮箱地址:jszjtryzc@163.com。
问题7:原聘用企业不配合办理“安管人员”证书变更,持证人应如何调动至新聘用企业?
答:原聘用企业不配合办理“安管人员”证书变更,分两步操作:
第一步:新聘用企业通过“江苏省建设行业职业人员服务平台”安管人员模块发起“强制调动申报”业务申请,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以下原件扫描件:
(1)强制调动申请表;
(2)新单位聘用合同;
(3)新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4)解聘证明(或司法机关出具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最终劳动仲裁书、法院判决书);
第二步:个人登录“苏服办”APP,搜索“住建领域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小程序确认“强制调动申报”业务申请。
注:安管人员有以下3种情形之一的,不予变更:
1.证书处于延续申报状态;
2.证书处于暂扣状态;
3.B类证书未持有有效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执业资格未注册在同一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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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8:“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电子证照,如何查询下载?
答:电子证照通过以下方式查询、下载:
方式一:持证人登录“江苏建设人才”网页-证书查询-电子证书模块,选择“部版安管人员”或“部版特种作业人员证书”,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自行查询或下载。
方式二:持证人登录“苏服办”APP—“住建领域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我的证照”中查询到证书信息后,点击“电子证照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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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9:“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电子证书下载后提示“文档打开失败”或证书大小0KB,如何处理?
答:1.安管人员证书修复:聘用企业登录“江苏省建设行业职业人员服务平台”—“部版安管证书”模块,查询安管人员证书后,点击“损坏修复”或个人登录“苏服办”APP—“住建领域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我的证照”中查询到证书信息后,点击“损坏修复”。
2.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修复:可联系省内任何一家考试基地申请损坏修复或个人登录“苏服办”APP—“住建领域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我的证照”中查询到证书信息后,点击“损坏修复”。
如修复后仍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或邮箱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25-83666746;邮箱地址:jszjtryzc@163.com。
问题10:“安管人员”外省调入后企业系统中不显示证书或无法下载电子证书如何处理?
答:安管人员外省证书调入,分两步操作。第一步“省外证书信息录入”、第二步“外省证书调入”,请确认是否完成以上两个操作步骤。
如仍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或邮箱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25-83666746;邮箱地址:jszjtryzc@163.com。
问题11:“安管人员”电子证照如何更换个人照片?
答:电子证照通过以下方式更换个人照片:
方式一:持证人可登录“苏服办”APP,搜索“住建领域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并进入应用。应用首页-我的信息-上传个人照片(照片大小50k以内)-点击“更换个人证书照片”图标-保存。照片保存后,电子证照将由服务平台重新生成,预计5个工作日完成,请耐心等待。
方式二:聘用企业登录“江苏省建设行业职业人员服务平台”,点击安管人员—部版电子证照—扫描身份证,扫描完成后电子证照将由服务平台重新生成,预计5个工作日完成,请耐心等待。
如仍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或邮箱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25-83666746;邮箱地址:jszjtryzc@163.com。
问题12:“安管人员”注销转外省已办理完结,因省外政策或其他原因未能在省外办理入省的,江苏的证书能否恢复或注销?
答:情形一:已办理注销转外省的证书,需撤回原企业,须将以下材料邮寄至我厅行政审批服务窗口:
1.情况说明(具体叙述原由、持证人信息及手机号码、持证人签字并按手印、单位盖章);
2.与原调出企业新签劳动合同;
3.身份证复印件;
4.原调出企业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最新缴纳社保权益单。
注:安管人员B类证书撤回原企业的,须持有江苏省有效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且注册在原企业。
情形二:因其他原因需将证书推送为“注销”状态的,须将以下材料邮寄至我厅行政审批服务窗口:
1.情况说明(具体叙述原由、持证人信息及手机号码、持证人签字并按手印、单位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
窗口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B19窗口,联系电话:025-83666746。
如仍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或邮箱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25-83666746;邮箱地址:jszjtryzc@163.com。
问题13:考核合格的“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部版电子证书生成时间。
答:“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后,一般情况下,预计10个工作日生成电子证书。请耐心等待。
如仍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或邮箱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25-83666746;邮箱地址:jszjtryzc@163.com。
问题14:部版电子证书下载页面提示“请企业维护企业基本信息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何处理?
答:发现上述问题,需由聘用企业登录“江苏省建设行业职业人员服务平台”—“企业信息变更”—“企业基本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维护信息。保存确认后,电子证书将由服务平台重新生成,预计5个工作日完成,请不要重复操作。
如仍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或邮箱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25-83666746;邮箱地址:jszjtryzc@163.com。
问题15:安管人员企业名称变更,电子证书仍是老名称,如何处理?
答:发现上述问题,聘用企业在工商部门办理完企业名称变更后,登录“江苏省建设行业职业人员服务平台”—“企业信息变更”—“企业名称变更”栏目,点击“变更企业名称”。保存确认后,电子证书将由服务平台重新生成,预计5个工作日完成,请不要重复操作。
如仍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或邮箱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25-83666746;邮箱地址:jszjtryzc@163.com。
问题16:部版电子证书下载页面提示“持有省外证书(发证地:**省,证书编号:***,所在企业:***),无法生成!”,如何办理?
答:发现上述问题,持证人需注销省外证书后,方可生成我省电子证书。外省证书注销后,电子证书将由服务平台重新生成,预计5个工作日完成,请不要重复操作。
如仍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或邮箱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25-83666746;邮箱地址:jszjtryzc@163.com。
17.聘用企业如何登录“江苏省建设行业职业人员服务平台”办理安管人员证书业务?
答:聘用企业通过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须关闭已打开的“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或“江苏省建设行业职业人员服务平台”),点击“综合旗舰店”→“省级部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旗舰店”→“个人服务”→“三类人员”,页面跳转“江苏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服务平台”→“法人登录”,注册并登录后,点击“进入服务平台”按钮进入服务平台。
文章来源: 江苏建设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