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2022年见证取样员继续教育的开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持有签注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的见证取样员岗位合格证书(有效期三年),并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施工管理的人员。本年度逾期不参加继续教育的,其执业证书自行失效。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1、见证取样员继续教育人员报名应持相关报...
各有关单位:依据《关于2014年全市见证取样员统一培训及继续教育复检的通知》精神,现将2022年见证取样员岗位培训的开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班时间及授课地点:开班采取滚动报名,人满开班形式。授课地点:苏州市建科职业培训学校(高新区滨河路1979号北楼一楼)二、报名方法及要求1、根据市住建局不定时...
吴中区安全员继续教育课程:2021年吴中区安全员继续教育课程有效期截止到2021年12月24日,课程过期无法延期或者变更,望各公司联系人通知醒各位学员,尽快完成2021年课程,以免造成课时浪费!!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课程: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有效期过期的,应于2021年12月15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11月11日,中国科学院院士、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吴硕贤在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做了题为“绿色建筑规划设计中的声与光”的演讲报告。      吴硕贤称:“建筑的运行能耗占到了总能耗的25%,我们建筑只要能耗降低一半就不得了了,要多少的电站才能达到。这还没有包括建筑材料,如果把建筑材料加进去是半壁...
      据英国《金融时报》网站11月13日报道,世界几乎所有国家的谈判代表齐聚在格拉斯哥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COP26),以达成一项协议,从而遏制全球变暖,并加快向更清洁经济的转变。      报道称,近4万人参加了为期两周的大会。13日,大会在加班加点中结束。在...
      江苏省科技厅日前发布《2021年度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通知指出,2021年度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将按前沿基础、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农业农村领域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重大科技示范、重大创新载体建设等六类项目组织。  ...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沪府办发〔2021〕2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0月24日上海市全面推进...
各建筑行业企业、学员: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25号)相关要求,现我校已上线: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公路工程等五个专业的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课程包,相关要求如下:一、继续教...
2021年度“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报名流程 一、报名缴费      单位集体报名,单位经办人员前往苏州市建科职业培训学校(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1979号北一楼)提交报名材料,并现场缴费。报名材料:“三类人员”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及电子文档)(附件)。报名电话:0512-68283435/6875...
关于举办2021年见证取样员继续教育的开班通知各有关单位:2021年见证取样员继续教育的开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持有签注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见证取样员岗位合格证书(有效期三年),并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施工管理的人员。本年度逾期不参加继续教育的,其执业证书自行失效。 二、报名方法...
各有关单位:依据《关于2014年全市见证取样员统一培训及继续教育复检的通知》精神,现将2021年见证取样员岗位培训的开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班时间及授课地点:开班采取滚动报名,人满开班形式。授课地点:苏州市建科职业培训学校(高新区滨河路1979号北楼一楼)二、报名方法及要求1、根据市住建局不定时...
 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依据《关于印发<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开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网上学习        建科学校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为网络教育,学习网址为:www.szjke...
2020年见证取样员继续教育网上学习流程登录网站:苏州建科网校  www.szjkedu.com用户名:报名时填写的个人手机号码,密码:12345678登录后,点击红框处课程,打开我的课程。4.点击我的课程,学习中,点击继续学习。 5.完成课时列表中的所有课时。 6.在面授课程之前,课程完成情况需达...
各有关单位:      2020年见证取样员复检换证、继续教育的开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     持有签注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的见证取样员岗位合格证书(有效期三年),并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施工管理的人员。本年度逾期不参加复检换证、继续教育的,其执业证书自行失效。 二、报名方法及要...
根据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5月28日发布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实行“苏安码”监管的通知》,我校将于2020年7月开始“苏安码”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苏州市建筑施工领域从业人员二、培训内容:理论培训、安全体验培训三、报名方法:“苏安码”系统分为PC端和手...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苏人保专〔2013〕7号关于印发《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局),各有关单位:继续教育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接受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加强继续教育工作,对于建设高素质、创新...